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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原身“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为省交通厅根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浙编[1995]92号文批复,于1996年2月批准成立,同时挂浙江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牌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厅直属自收自支县处级事业单位。2004年12月,经省编委浙编[2004]145号文批复将“定额站”更名为“造价管理站”,并将事业编制增加到37名,2006年8月20日,省编委批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为全国交通质监系统首个更名为“局”的质监部门。2008年1月31日,省编委浙编[2008]21号文批复同意我局受省交通厅委托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将事业编制增加到41名。局内设六处二室,即质量监督处、资质管理处、造价管理处、检测管理处、安全监督处、人事处、综合办公室、工会纪检室。在编人员中有教授级高工7名,高级工程师1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31人,党员28人,全局平均年龄39 岁,退休人员2人。 按照浙江省交通厅三定方案的批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具有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安全监督、监理、检测行业管理五大业务职能,具体如下: 质量监督:质量监督检查,交工质量检测,竣工质量检验等; 造价管理:概算预审查,投标控制价审查、重大变更和调概审查,合同管理; 安全监督: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监管体系、受理安全生产举报调查;参与调查、处理较大及以上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监理行业管理: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许可,组织监理人员培训考试和考核;监理招投标监管与信用评价; 检测行业管理: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检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地实验室管理等。 局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工会纪检室、副总工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工会纪检工作以及人事、党建、科研、教育等其他相关工作。 局长、党委书记:翟三扣 职称:教授级高工 主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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