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甬拓宽一期工程率先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2007-07-10  来源:省交通厅建管处
    “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沪杭甬高速公路红垦至沽渚段拓宽工程项目已于2007年6月20日组织了竣工验收,现对该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如有单位(分包单位)或个人存在补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下列单位进行投诉。”
    近日,沪杭甬拓宽一期工程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交通旅游导报和浙江交通网上进行了公示,这是《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全省第一个工程项目在项目完工后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项目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当在项目部和新闻媒体上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以确保民工能够及时拿到自己用汗水换得的工资。6月30日,交通厅在组织沪杭甬拓宽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时,即明确要求沪杭甬拓宽一期工程项目须按照规定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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