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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审查
 
一、内容及要求
    (一)审批依据:
    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

    (二)审批内容:
    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资历、能力和信誉进行资质评定。

    (三)办理条件:
    对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的资质条件,根据申请人的申报,给予其相应类别和级别的养护资质。

    (四)申请资料:
    1.从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主要负责人身份确认文件。
    3.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护技术工人上岗等级证书复印件。
    4.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的资历、能力的评价和证明。
    5.从业单位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的有效证明。
    6.拥有公路养护工程设备的有关证明。

    (五)办理程序:

    (六)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七)责任人:

    梁平安,联系电话(传真):0571-87820217,

    电子邮箱:liangpa@zjt.gov.cn,监督电话:0571-87820216

二、审批流程
    每年两次(6月和12月)集中审批。
三、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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