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产品图纸审查 责任单位:浙江省船舶检验局船检处 责任人:刘启平、郑杭生、张磊、李建新 联系电话:0571-88909326、88909319、 88909323 传真:0571-88909323 具备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拥有与所设计船用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3. 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提交材料: 1. 船用产品设计图纸审查申请/过程控制表; 2.《船用产品检验规则》规定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质量管理制度; 3. 产品依据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2.《船用产品检验规则》。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图纸审查、修改时间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