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主干线宁波绕城公路东段项目第10B施工合同段和第C监理合同段项目已于2008年7月6日在杭州赞成宾馆三楼一号会议室,对该两个项目的评标工作进行了复议,现将复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2008年7月17日-7月21日),如对复议结果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招标人: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 电话:0574-87091007 地址:宁波市科技园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6楼 邮编:315103 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 二00八年七月十七日 国道主干线宁波绕城公路东段项目 第10B施工合同段和第C监理合同段复议结果 1.第10B施工合同段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详见表一)。 2.原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及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详见表二) 3.第C监理合同段投标人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详见表三)。 | 合同段 | 中标候选人 | 评标价 (万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月) | 项目 经理 | 累计得分 | 业绩证明材料 | | 10B |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19927.0852 | 优良 | 24 | 杜向忠 | 94.86 | 见附件 | 表1 | 合同段 | 序号 | 投标人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业绩证明材料 | | 10B | 1 | 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强制性业绩不满足要求 |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 见附件 | | 2 |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存在虚假 | 评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4点 | 见附件 | 表2 | 合同段 | 投标人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C监理 | 杭州交通工程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强制性人员达不到要求 | 评标办法第十四条(二) | 表3 10B中铁二局第二.doc 10B中铁三局二公司.doc 10B中铁一局第五公司.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