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客运许可程序,现将截止2008年6月24日客运许可申请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在2008年6月30日前反馈我局客运处,并请署名及附联系方法(单位举报请加盖单位公章),我局负责为举报人保密。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客运许可申请公示结束后,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客运线路,在征求外省或属地运管部门的意见后,直接予以许可。 联系地址:湖墅南路186-1丽阳商务大厦 邮编:310014 电话: 0571-85260179 传真:85260184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08年6月24日 2008年3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