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路桥梁运营安全,省公路管理局在加强对公路桥梁的管理和养护的同时,近日根据部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和统一全省公路桥梁限载管理。明确所有公路桥梁均应在桥梁两端应设置统一限制质量标志。限载取值标准为:
按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确定的一、二类桥梁,原则上以《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设计承载通行标准确定限载吨位(汽-10,10吨;汽-15,15吨;汽-20,30吨;汽超-20,55吨);三类桥梁按上述限载吨位下调10%取值;四类桥梁按上述限载吨位下调25%取值。五类桥梁应经特殊检查及桥梁检测或专家论证后确定限载吨位。新、改建公路桥梁的限载值,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在设计阶段确定的限载吨位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