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治超工作廉政共建领导小组。共建单位包括丽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交通局、市路政支队、交警支队和高速交警支队。 二是定期召开治超廉政建设联席工作会议。由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和措施,并研究探讨新办法和新措施。 三是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执法教育。由市纪委、市检察院派员到各治超站(点),采用形势教育、法律解读、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执法人员自律意识。 四是派驻廉政督察员开展执法廉政监督。各治超站(点)所在地的县一级纠风办和检察院分别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廉政督察员,不定期到治超站(点)进行督察和暗访。 五是建立职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根据违法违纪案件的不同性质及严重程度,相关单位可以及时向纪委和检察院汇报、移送相关线索,配合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