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宁波市水运工程建设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法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行业管理,推进港口体制改革,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宗旨,围绕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和建设市场管理要求,一是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分级管理职能划分;三是明确了建设的基本程序。办法通过明确界定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县(市)区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体现对水运工程统一管理、强化属地、分级负责的原则。办法还从项目计划与工可开始,对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开工备案、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交(竣)工验收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等整个建设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