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交通局三项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完善安全设施。对在建农村道路,加强设计审查,指导督促各镇规范操作,严格做到“三同步”,即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努力确保设施齐全、标志标线清晰。对早年建成的、安全设施标准较低的农村道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排摸,了解掌握薄弱地段,协同有关镇逐步进行增设、完善。重点治理公路路口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的设置工作。 二是加强车辆运营管理。严格按有关法规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尤其是做好外省籍驻点车辆营运登记,对近阶段出现的变型车辆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征收规费和养路费。继续加强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工作,积极依靠市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工程车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办法,严把源头装载关、运输关和检查关。 三是加强养护管理。指导各镇、村加强对农村道路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促进路况、设施完好。同时,在养护经费上要积极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补助,做好农村道路养护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