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工程建设指挥部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贯彻交通部<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3月份在施工招投标中首次应用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奖惩机制,实行信用等级与招投标直接挂钩,投标中的A级施工企业加1分,B级施工企业不加分,C级施工企业扣1分。
根据该信用评价奖惩机制,信用等级AA级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的投标中可加2分;在同一次工程招标中有多个合同段时,可同时申请2个合同段的投标。而在2006年底信用试评价中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全省交通建设领域的投标资格将被限制1年。
另外对AA级、A级的施工企业,交通主管部门在资格预审、履约保证金、资质升级、工程评奖等方面还有一定的优惠待遇,以逐步建立对诚信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使之真正获得诚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