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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县交通部门出台《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6-09-01  来源:温州市交通局
    为了保障交通系统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够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及时有效地调集社会各方面的救援力量,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日前,温州市洞头县交通局出台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该预案对适用范围、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职责、救援工作纪律、事故调查处理等内容作了规定。预案明确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突出了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求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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