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海区域内海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增强信息交流与沟通,有效遏制各类海上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定海区交通局、舟山定海海事处、舟山市港务局定海分局、定海边防大队建立了海上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建立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成立定海区海上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各单位将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维护联席会议的正常运作。在开展全区性海上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检查等工作时,无特殊情况,四个单位将事先互相通报,互相配合,积极参与。 二是建立工作信息交流制度 各单位将设立一个专用电子信箱用于信息交流,确定一名信息员,对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讨论、各类工作总结、专项及检查情况和工作小结、工作经验交流、船舶统计表、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以及其他可以交流的事项及时进行交流,确保信息互通。 三是建立重特大事故通报制度 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将在得知事故信息半小时内电话告知,处理事故的单位将处理进程和结果及时告知各个单位。各单位在得知事故信息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 四是建立会议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以通报季度工作、海上重大安全隐患及专题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四方任何一家单位可以要求临时召开,各单位组织召集的有关海上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必须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也可根据会议内容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