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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在杭州举行
2004-11-11  来源:浙江省交通厅法规处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出租车从业人员对《浙江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11月9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在杭州举行了《浙江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来自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的出租车协会、出租汽车经营公司、出租车个体经营户及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会场气氛热烈,与会代表发言踊跃,对有关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投放、转让和使用期限、车容车貌、车辆广告设置及经营行为的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
    《浙江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草案)分为总则、经营许可、经营权、车辆和驾驶员、营运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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