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互通区段)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已于2018年5月10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00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办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 话:0571-87631177
招标人:湖州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二里桥路1019号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2392963
招标人:湖州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互通区段)机电工程施工 评标时间:2018年5月11日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第1名 | 江苏智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张贵兵 | 9683017 | 99.48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项目经理 张贵兵 |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第A5合同段机电工程施工 | 成都龙光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14年06月;高速公路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 | 中标书、合同书、交工验收证书 |
江苏智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第A5合同段机电工程施工 | 成都龙光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14年06月;高速公路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 | 中标书、合同书、交工验收证书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标段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LH01标段 | 川晴宇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办法2.1.2 |
云南康迪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 | 评审办法2.1.2 | |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单位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办法2.1.2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互通区段)机电工程施工
开评标时间:2018年5月10日~5月11日
招标人名称:湖州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无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李伟旦 审核人:熊必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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