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2011】125号文)精神,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余杭段项目跟踪审计(含竣工决算审计,下同)进行公开招标。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余杭段项目跟踪审计招标。
一、项目概况
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0】153号文批准建设,起点为余杭老320国道荷禹路交叉处,利用在建的荷禹路4公里,经陆家角、周家坝、五杭集镇,跨京杭大运河,经德清禹越镇、徐家庄后在13+402接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新市互通连接线。沿新市互通连接线拓宽,终点为新市互通出口处,路线全长约16.1公里(其中余杭段长约9.3公里,德清段长约6.8公里),全线有特大桥1248米/座,大桥854米/3座,中桥398米/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本项目初步设计核定概算为170369.14万元,余杭段共9.3km,其中2.5km已实施,本次招标项目总概算为110256万元,建安费为50112万元。
二、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跟踪审计工作内容:1、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2、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三、服务期
本次招标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为止。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2011】125号文)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3、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2年2月1日~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到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邱山大街462号)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上。银行电汇的出具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
单 位:杭州红星文化大厦23楼临江厅
地 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80号
电 话:0571-86165148
八、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
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571-89281311、86165148
联系人:孙先生、杨小姐
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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