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对我省的治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王建满副省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高度重视。借此机会,我就交通运输部门如何进一步开展治超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肯定成绩树信心
2008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构建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统一部署,按照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预案到位、保障到位的“十个到位”的要求,当好主力军,打好主动仗,扎实深入开展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多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万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6万辆,对11万辆超限超载车实施就地卸载,卸载吨位100万余吨。至2010年底,全省公路平均超限率下降到4.5%以下,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路好路率、公路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回顾三年多来的工作,我们有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和坚持,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营造了“领导重视、公众支持、部门共识、行业认可”的良好氛围。三年多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累计悬挂宣传横幅数万条,喷刷宣传标语数千余块,在浙江日报、交通旅游导报、浙江交通之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节目230多个,播发治超消息1.2万余条,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威慑和宣传攻势,使治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
二是形成了“政府领导、各方联动、集中整治、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坚持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在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24小时不间断打击,形成“卡上查、点上测,路上巡、面上堵”的治超高压态势。并且加强与周边兄弟省(市)的协调合作,制订出台《华东片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动机制》,有效打击跨省超限超载车辆暴力冲卡、恶意堵塞公路等违法事件。全面实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超限超载行为,全省高速公路超限率由原来的11.32%下降到7%以下,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大幅提高。
三是建立了完善的治超站(点)网络和监控体系,实现了从人工执法向智能监控的全新转变。全省已建成31个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和16个治超联合检查点,在建超限运输检测站16个。全省超限运输车辆查询系统、治超执法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推广应用,车辆电子扫描与识别系统、数码拍照监控系统、自动化动态称重系统和智能数据库系统也已逐步得到应用。
四是培养并锻炼了一支有经验、打硬仗的治超执法队伍。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性命。4名治超执法人员因公殉职,2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受伤。湖州高速路政大队被团中央交通运输部评为“青年文明号”,杭州的高速路政大队也同样取得了这个荣誉称号,丽水高速路政大队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江山市公路管理段朱小华还光荣当选了浙江交通十大感动人物。
简要地回顾这些工作和成绩,想说明的是,全省治超工作有良好的环境和基础,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全省治超执法队伍是一个非常有战斗力的队伍,能够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不平凡的成绩,因此,我们要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做出更大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向所有关心支持治超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治超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二、要认清形势下决心
三、要振奋精神强措施
治超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运管行业管理部门对此都应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85号)精神,认真履行好职责,在治超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斗志。
一是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责任。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市、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超限运输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层层签订治超责任状,确保治超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不留死角。进一步严格责任倒查机制,对路面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倒查途经站点、途经入口,从货物装载源头出发,追究上述各个环节责任人、主管领导和上级分管领导治超不力责任。对于治超不力和治超成绩突出的市、县,我们将借鉴山西、陕西等省的经验,分别给予惩罚和奖励。
二是要勇于创新,狠抓源头治理工作。要扎实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明确并公开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立和完善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通过驻点、巡查等有效方式,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监管,制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要建立路面执法与源头治超联动机制。公路管理机构对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信息要及时抄告给同级运管机构,运管机构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大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和企业的跟踪处罚力度。要建立健全货运源头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科学、准确、完整的信息报送体系。加快治超信息系统和货运车辆管理系统部省站联网管理工作,实现路面执法信息、营运车辆管理信息和货运源头监管信息交换和共享。
三是要加强协调,完善综合治理机制。继续完善与公安、工商、质监、经贸、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治理机制,细化责任,各司其职,切实落实好源头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治超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共享治超信息,交流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要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严打超限超载一号行动方案》,以重点车辆、重点县(市、区)、重要省际入口、重要桥梁为突破口,重点查处车货总重55吨以上和超限100%的货运车辆,通过40天共同协作,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四是要规范执法,提升治超队伍素质。要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加强治理超限超载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要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的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奖励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执法能力强、人员素质高、工作作风硬,能打胜仗的治超队伍。要加强监督检查,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着重加强对省界超限运输检测站、重特大桥梁超限运输检测站、流动检测点进行监督,通过随机抽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全程督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五是要加强保护,强化重特大桥梁治超。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保持交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加快重特大桥梁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加快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主线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站,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同时,结合路网情况变化,开展流动治超工作。
同志们,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任务艰巨,意义深远。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治超工作的胜利,为深化“平安浙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