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地海〔2011〕19号
各市地方海事局:
现将部海事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海事明电〔2011〕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岁末年初是大风、寒潮、枯水、大雾及冰冻灾害天气的多发期,要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认真部署监管方案,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有效避免和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措施,确保冬季及春运期间渡口旅客运输的安全畅通。一是要督促各级渡口安全主管部门、渡船所有人和经营人,对渡船和渡运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杜绝渡船、渡运设施带病运行。二是加强容易发生冰雪灾害渡口的巡查工作,督促渡船所有人和经营人落实防滑防冻措施,储备沙石、草袋、工业盐等除雪、防冻、防滑物料。三是在春运、集会等重点时段,加强现场渡运秩序维护,确保渡口运输安全。四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杜绝在能见度极低、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强行开航,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过往旅客的安置工作。
三、抓好船舶签证关,做好隐患整改。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各单位要继续以船舶进出港签证为抓手,加强对辖区运输船舶的动态监管,根据水文及气象条件,及时发布有关通航安全信息。特殊情况下,要采取限时通航、单行通航、封航等措施,切实保障辖区船舶航行安全。
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在节前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争取在节前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整改。
四、严格纪律,加强值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确保人员、装备、车辆、船艇等应急资源处于适用状态。一旦发生紧急状况,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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