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健全四项考核制度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发布日期:2010-03-11 来源:字号:

  磐安县公路段把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健全四项考核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村公路管养缺失、弃养待建等问题,实现了有路必养。

  一是健全对乡镇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县政府把对乡镇政府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考核,分值由原来的2分提高到3分,并明确了组织管理机构、日常养护管理和公路水毁修复等三项考核目标。对及时落实公路大中修实施和配套资金的给予再加分。具体考核工作由县考核办负责。

  二是健全对乡镇养护站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通过修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对乡镇养护站的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外业为主结合内业考核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养护与养护工程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公路段负责。

  三是健全对驻村干部的考核制度。由乡镇养护站与乡镇驻村干部签订责任书,工作目标内容包括:驻村沿线公路路况巡查和报告,指导和督促落实日常养护作业,养护工程(大中修、改建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青苗补偿、三线拆迁等)政策处理协调,公路绿化管理,公路水毁、安全隐患处治整改,沿线超限超载运输、违章建筑及堆积物等方面的阻止和报告。具体考核由乡镇公路养护站负责。

  四是健全对养护工的考核制度。由乡镇养护管理站直接对各村养护工的养护质量目标责任进行考核,通过签订公路养护和安全生产合同书、交纳养护质量保证金等手段,采取提高考评分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养护公路较短的乡镇养护管理站,对养护工的考核以公路道班站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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