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近期,个别施工企业在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通报如下:
一、2008年6月10日,在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土建工程第10B合同段的施工招投标过程中,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业绩证明材料不真实。
二、2008年11月10日,在杭长高速公路杭州至安城段土建工程第9合同段的施工招投标过程中,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人员证书的证明材料不真实。
现对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和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信用评价等级从通报之日起定为C级,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从通报之日起由A级降为B级。
二○○九年一月六日